Dongpo 匯整了資料做了一份15分鐘簡報,不足之處在會議中補充囉!
出席者
謹訂於8/19(二)下午2:30召開第二次會議,地點:行政院一樓內廂會議室。一樣出席者請於下行comment報名,我就知道啦~新朋友也請給我中文全名,謝謝。
議題
Open Geo Data for Government legal issues
國土處希望社群組成工作小組協助政府釐清法規問題。
2013 年底由研考會「政府資料開放(Open Data)資料授權規範之檢討與規劃」專家學者研討會 ,曾經討論 「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使用授權條款草案 」
爬文查詢 openstreetmap legal-talk,如 Review of IndianaMap as potential datasource、Canada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、Nanaimo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等。基本要求是符合 Open Definition ,且授權人同意以 Wiki page 方式列舉為貢獻人之一 (因實務技術問題,無法於資料庫中或圖層顯示所有授權人資訊)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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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次執行事項
其他有關在災害議題下,社群+政府的合作方式
相關社群活動
0819第二次會議紀錄(蔡政委辦公室整理)
◆ 議題討論
1. 請社群收集目前地理資料涉及的法規問題
希望以實際經驗為主。例如申請地理資料時,業務主管機關回覆,該地理資料所涉及的法規而不能開放,或社群朋友熟悉該地理資料所涉及的法規,皆可提供。或許從源頭修訂法規,便可解套大部分的問題,由蔡政委進行跨部會協調與溝通。
1.1. 相關法規問題
Open Geo Data for Government legal issues
1.2. 瞭解目前 open data 法規整理狀態
國土處希望社群組成工作小組協助政府釐清法規問題。
2.國發會目前 open data 法規整理狀態
2.1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使用授權條款草案
2013 年底由研考會「政府資料開放(Open Data)資料授權規範之檢討與規劃」專家學者研討會 ,曾經討論 「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使用授權條款草案 」。爬文查詢 openstreetmap legal-talk,如 Review of IndianaMap as potential datasource、Canada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、Nanaimo Open Government license 等。基本要求是符合 Open Definition ,且授權人同意以 Wiki page 方式列舉為貢獻人之一 (因實務技術問題,無法於資料庫中或圖層顯示所有授權人資訊) 。
2.1.1推動此草案繼續進行,並確保其吻合 Open Definition
2.1.2送 The Open Knowledge Foundation od-discuss review (?)
2.1.3送 OpenStreetMap Open Data License/Licensing Working Group review.
2.1.4蒐集國外案例
3. 請社群於下次會議提供更具體的合作模式。
3.1 更具體的合作模式
3.1.1 排除相關法規問題
3.1.2 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平臺資料使用授權條款草案
3.1.3 選定可行所需核心圖資。
整合列表,並使用一 issue tracker 追蹤開放狀態。並包含圖資授權人、目前授權方 式、現有法規問題等。
3.1.4 找一個應用案例從頭推行到尾,Government to Citizen (e.g. 食用米的生產履歷 + 地籍資料 + 鎘污染地點 => 民眾了解這個米的生產地點離污染源多遠) 目前選定「防災議題」(slayer)
◆ 其他有關在災害議題下,社群+政府的合作方式
8/19大家提到社群或來自crowd sourcing的災情資料的品質堪虞,需要有機制克服。可以參考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如何crowd sourcing。http://246.swcb.gov.tw/debrisClassInfo/disastermission/disastermission1.aspx。若是一般的民眾回報災情,通常會有錯誤、重複、難以辨別的問題發生,水土保持局訓練土石流防災專員,透過well-trained 的當地民眾觀測及回報,他們手上也有APP可供回報,目前全台灣有1004位土石流防災專員,這樣的crowd sourcing能量也不小。算是某種的社群+政府合作於災害管理議題。
◆ 下次執行事項
1.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若使用開放街圖的圖,需要符合 ODbL
1.1研究規費法與相關法規 (國土處與社群合作) 檢驗原有圖資正確性的用途、直接替代通用圖資、列出相關的使用情境。
1.2如有法規調適的需求,請國土處提出,蔡政委協調。
1.3目前規費法的限制,請國土處與資管處自行內部協調。
1.4請社群於下次會議提供國外政府的ODbL條款與相關應用案例。
2.國土處彙整回應哪些圖資可以開放,於下次會議與社群共同檢視
3.防災開放資料應用典範 - 以防災為主題,召開「專家會議」進行,建立一個開放資料應用的典範。在災前、災中、災後階段,找出需要政府開放哪些資料
下次會議時間:
謹訂於9/22(一)中午12:00,行政院一樓內廂會議室。出席的朋友請樓下comment報名,並註明便當葷素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