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系與相關設施標注研究
為什麼?(Why)
在一般人的語言認知中,自然水系的名稱有江、河、川、溪...等,還有人造水系可能有溝、渠、路、道...等。而在 OSM 中,一部分地景的標注與描述人類對地景使用的標注是不同的。
例如,一條溪流從上游到出海口可能會經過:
- 一腳可跨越的野溪「甲」、
- 可以步行通過的溪流「乙」、
- 兩岸都有整治無法直接穿越的河道「丙」、
- 可以靠步行通過有設置橋梁的「丁」、
- 河道寬上百公尺沒有橋梁要靠船支接駁的「戊」、
- 河道寬好幾公里的「己」
而其中甲乙屬於「北勢溪」、甲乙丙丁屬於「新店溪」、甲乙丙丁戊己屬於「淡水河」,另外甲乙丙丁戊己加上隔壁的丁之一、丁之二戊、丁之二戊之一、丁之二戊之二、丁之三統稱為「淡水河(系)(流域)」。
但甲可能屬於 waterway=stream ,乙丙可能屬於 waterway=river ,而丁戊己和匯流的丁之二屬於 waterway=river ,但丁之二在 relation=waterway name=淡水河 中屬於 side_stream 而在 relation=waterway name=基隆河 中屬於 main_stream。
前述的情況顯然不是很直觀可以透過名稱標注圖徵,再加上 OSM 中用 tag 描述一段物件以及用 relation 囊誇多個物件的使用概念十分抽象,因此造成水系的標註有其困難性。更不用提臺灣地區豐枯期河道範圍差異極大與眾多排水路、灌溉水路或運河等要如何標注的問題,還有高灘地、河谷地、沖積平原...等。
所以針對水系與相關設施研究標注方法,並留下一份筆記供後續參考。
參考(Ref)
OSM tag
- waterway=* http://wiki.openstreetmap.org/wiki/Key:waterway
- realation=waterway http://wiki.openstreetmap.org/wiki/Relation:waterway
- layer=* http://wiki.openstreetmap.org/wiki/Key:layer
- natural=water http://wiki.openstreetmap.org/wiki/Key:water
水利法
- 水利法及其子法規 http://wralaw.wra.gov.tw/wralawgip/lawCatalogue.jsp?lawClass=2&lawType=1
- 水利法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If.aspx?PCode=J0110001
- 中央管、地方管河川公告 http://wralaw.wra.gov.tw/wralawgip/cp.jsp?lawId=4028868123dab07a0123eb5c2c490119
- 河川管理辦法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J0110029
農田水利相關法規
- 農委會 http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LawCategoryContentList.aspx?id=06&CategoryList=0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/LawSearchResult.aspx?p=A&t=A1A2E1F1&k1=%E8%BE%B2%E7%94%B0%E6%B0%B4%E5%88%A9
- 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 http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LawContentDetails.aspx?id=GL000045&KeyWordHL=
其他
- 水利相關法規 http://wralaw.wra.gov.tw/wralawgip/lawCatalogue.jsp?lawClass=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