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 地圖、Google 地球 使用的授權疑難雜症

寫在前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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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參考文件

  1. Google 地圖/Google 地球附加服務條款 (上次修改日期:2015 年 12 月 17 日) https://www.google.com/intl/zh-TW_tw/help/terms_maps.html
  2. Google 服務條款 (上次修改日期: 2014年4月14日) https://www.google.com/intl/zh-TW/policies/terms/
  3. Google 地圖、Google 地球和街景服務的使用方式 (上次修改日期:2015 年 12 月 17 日) https://www.google.com/permissions/geoguidelines.html
  4. Google Maps API 列表 (上次更新:三月 24, 2016) https://developers.google.com/maps/documentation/api-picker?hl=zh-TW
  5. OpenStreetMap 版權與授權條款 http://www.openstreetmap.org/copyright (更新: https://github.com/openstreetmap/openstreetmap-website/blob/master/config/locales/zh-TW.yml)
  6. OpenStreetMap Copyright and License http://www.openstreetmap.org/copyright/en (更新: https://github.com/openstreetmap/openstreetmap-website/blob/master/config/locales/en.yml)

簡寫

  1. R1 => R 指受權參考文件,1 指第一項,所以 R1 為「1. Google 地圖/Google 地球附加服務條款 (上次修改日期:2015 年 12 月 17 日) https://www.google.com/intl/zh-TW_tw/help/terms_maps.html
  2. GMEL => Google Maps, Google Earth License

GMEL 適用情境

合理使用原則

依據 R3 內容:

「除了 Google 授予的任何權限外,我們也接受符合「合理使用原則」的「內容」使用方式。簡而言之,「合理使用原則」是美國著作權法下的一項觀念,允許您在未獲得版權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,以某些方式使用版權內容。

事實上,其他國家/地區的著作權法也採納相似理念 (但涵蓋範圍通常較狹隘),當中包含在某些國家/地區稱為「合理運用」(Fair Dealing) 的概念。我們無法代您判斷您使用 Google 產品「內容」的方式是否合理;這屬於法律研究範疇,需根據您提出的使用方式相關事實加以評斷。如有版權作品合理使用原則相關疑問,建議您向律師諮詢。」

只儲存在本機的檔案

依據 R1 內容:

「4. 您在 Google 地圖/Google 地球中的內容。您透過 Google 地圖/Google 地球所上傳、提交、儲存、傳送或接收的內容都必須遵守 Google 的「通用條款」,「您在我們服務中的內容」一節中的授權也包含在內。不過,只存放在您裝置上的本機內容 (例如儲存在本機的 KML 檔案) 不會上傳或提交至 Google,因此不受該授權規範。」

如果檔案只儲存在本機上,則可以忽略 R2 的所有規範,但是依然必需遵守 R1 的規範。

OSM 的編輯

依據 R5 內容:

「OSM 的貢獻者會被提醒,絕不要在沒有版權所有人的明確淮許下,加入來自任何有版權的來源的資料 (如 Google 地圖或印刷地圖)。

如果你認為有版權的材料被不恰當地加入到 OpenStreetMap 資料庫或此網站,請請參考我們的撤除程序,或直接在我們的網上申報頁面提出。」

這樣做可以嗎?

  1. 透過 Google Earth 標示圖徵
    1. 只儲存在本機


      1. 上傳到 OSM
      2. 上傳到 Umap 後
        1. 公開展示
        2. 提供下載
  2. 使用 Google Maps
    1. 圖磚
      1. 描圖 => 不行
    2. 衛星空照圖
      1. 描圖